当前位置: 主页 > 船员培训证书 >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都有什么内容

来源:www.chuanyuanpxb.com 作者:船员培训 时间:2021-10-10 11:41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受理船员培训申请后需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可以委托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办理,或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对培训机构进行核实。核验工时计入许可期限,船员培训按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能力培训和专项培训三类,船员培训按培训对象分为远洋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种,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是指船员在上船前接受的关于个人生存技能、消防、基本急救、人身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培训。

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保证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缔结或缔结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培训业务的适用本规定,船员培训社会化船员培训业务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船员培训管理要公平、公正、公开、便民。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1-1)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任从事培训任务的教员并将本单位教员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员。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悬挂船员培训许可证并公示培训项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师资,培训机构不得采用欺骗受训人员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培训和经营活动,培训机构在招收学员时应当将船员年龄、持证状况、船上服务资格、学徒资格、安全记录、身体健康等在海事局规定的相关培训项目中的要求告知学员,中华民国。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开展船上培训的船公司和船舶在保证船舶正常运行和船舶安全的同时应按照船上培训记录簿所载培训项目的目标和要求进行培训,航行和操作并确保他们承担教学和指导任务船长和高级船员有适当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相应的船上培训,使用远程教学和电子学习方法培训船员的培训机构应确保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并让学生有足够的学习时间,远程教学和电子学习课程适合选定的目标和培训任务。

船员胜任能力培训是指船员在取得适任证书前接受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使船员适应拟任岗位包括船员岗位胜任能力培训和船员专业技能能力培训。船员上岗培训分为海员上岗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上岗培训,交通运输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确定船员培训的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并向社会公布,船员培训按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能力培训和专项培训三类,船员培训按培训对象分为海员培训和内河船员培训两大类。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分为三类56项。

三类:基础安全培训、能力培训、专项培训;

56项:基础安全培训2项能力培训28项(16+3+9);26(15+11)特殊训练,新项目之一:内陆船舶船员能力培训:飞行员,船员专业技能资格培训仅针对远洋船员:船上厨师和餐饮助理。内河船舶船员专项培训:地效翼船;特定航线河海直达船舶船员资格认证培训。

业务熟练及知识更新培训:即申请资格证书有效的船员申请散货船、客船、滚装客船、高快艇等以保持其竞争力,船上培训是初次申请船长、大副、大副、轮机长、轮机长、大副、船舶无线电人员适任证书,为了满足所需的能力标准它是在船上合格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的技能训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