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口岸所在地城市申请临时入境许可的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即外籍船员免签过境者需离开口岸限制区或过境两次以上者在口岸申请临时入境许可,外籍船员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紧急原因需要申请临时入境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向边检站提交临时入境许可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补充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于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外籍船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入境的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申请临时入境手续: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在口岸所在城市登陆;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需要出港的人员;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紧急原因需要临时入境的。
(外籍船员1-1)
如登船时已超过免签停留期免签入境已超过免签停留期且未按规定办理居留手续,可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非法滞留的经处罚后办理登机手续,上述船员乘坐自己的服务船舶出境时由出境口岸边检站为其办理出境手续,对有正当理由不能随服务船出境的边防检查站可以根据船舶的书面申请为船舶办理离船手续并留存记录,签证许可的停留期限已届满的应当告知其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和入境许可证到口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船舶靠泊前xx边检站提前对船舶航次和船员排班,进行了大数据调查了解船员的健康和疫情相关情况,xx边检站透露该船于4月3日靠泊北仑港该船通过代理联系岸上医务人员进行远程视频诊断,该船员首次诊断为肛周皮下脓肿建议行脓疱引流,但受船期等因素影响船员未到现场就医继续航行至上海xx港,尽管该船在途中接受了药物治疗但船员们的症状并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船公司希望xx边检站能让船员下地就医。
从边检机关获悉自7月1日新法实施以来外籍船员,可以免办中国签证凭边检机构签发的临时入境许可证和联程票可在签发后24小时内办理出境手续极大地方便了机组人员的出入境,此外按照规定在口岸所在城市登陆的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也可以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申请临时入境许可,船东和代理人普遍认为签发“临时入境许可证”免除了部分外籍员工办理签证的必要简化了手续大大方便了外籍员工在华入境、出境和过境行为。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持上述人员有效出入境证件,和边防检查机关核发的入境许可证经核实情况后办理相关签证手续.上述免签船员中轮班船员自下船之日起重新在华停留,台湾船员的检查管理可参照上述规定。
需要免签证过境的外籍船员需要离开口岸限制区,或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口岸由外籍船员本人或委托交通工具负责人或交通工具出境和入境业务机构申请并提交申请本人出入境证件和联程票,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核发临时入境许可证并在出入境证件上加盖临时入境许可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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